各投标单位:
贵溪市紫云路项目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控制价文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答疑澄清,如有冲突以本答疑澄清公告为准。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及时查看,该答疑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一、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第3.3.1条中:“3、水、电、柴、汽油不调差,大型机械进出场费不计。工程结算以具体设计发生的工程量进行结算,施工图纸需进行二次优化设计。”变更为“3、水、电不调差,大型机械进出场费不计。工程结算以具体设计发生的工程量进行结算,施工图纸需进行二次优化设计。”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第12.1.1说明事项中的第27条中:“(3)水、电、柴、汽油不调差,大型机械进出场费不计,本项目计取扬尘治理费。工程结算以具体设计发生的工程量进行结算,施工图纸需进行二次优化设计。”变更为“(3)水、电不调差,大型机械进出场费不计,本项目计取扬尘治理费。工程结算以具体设计发生的工程量进行结算,施工图纸需进行二次优化设计。”
二、本项目控制价发生变更,原招标控制价:“******.65元”变更为“******.06元”。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第1.3.2本项目投资中:“******.65元”变更为“******.06元”。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第12.1.1说明事项中:“2.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招标控制价******.65元”变更为“2.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招标控制价******.06元”。招标公告、工程量清单、控制价文件、资审文件相关内容同步进行变更,请各投标单位以变更后文件为准。
三、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招标公告其余内容不变,如有冲突以本次答疑澄清公告为准。
特此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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