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年产900套户外防腐木质凉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有限公司年产900套户外防腐木质凉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2日-2024年9月14日(3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4-7916870 通讯地址:南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邮编:344700
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年产900套户外防腐木质凉亭项目 |
建设地点 | ******有限公司厂内)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评单位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占地面积为5240㎡,总建筑面积为5240㎡。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总投资20%)。建设内容主要为主体工程(机加工区、喷漆房)、辅助工程(生活办公区)、储运工程(成品仓库、原料仓库、油漆库、其他)、公用工程(供电系统、供水系统、排水系统)、环保工程(废水处理、废气处理、噪声防治、40㎡的一般固废暂存间、15㎡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和2m3事故应急池)。项目以木材、白乳胶等为原料经机加工、拼接、炭化、喷底漆、喷面漆、晾干、检验、包装入库生产工艺,年产900套户外防腐木质凉亭项目。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主要为喷淋废水和生活污水。喷淋废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更换的废液作危废处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满足南城县城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由污水管道进入南城县城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最终排入盱江。 废气主要为木材机加工工序产生的废气、喷漆车间废气(调漆、喷漆、晾干气、底漆打磨)和拼接工序产生的废气。木材机加工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负压收集经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项目人工调漆、喷漆(喷底漆、喷面漆)、底漆打磨、晾干、喷枪清洗等均在封闭喷漆晾干房内进行,喷漆车间废气经负压收集后经水喷淋+干式过滤棉+五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甲苯、二甲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家具制造业》(DB36/1101.6-2019)表1中标准限值,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拼接工序产生的废气和未被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项目通过加强管道收集、加强车间通风等方式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挥发性有机物、甲苯、二甲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家具制造业》(DB36/1101.6-2019)表2中标准,厂房内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规定的限值。无组织废气以生产区为边界点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 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选购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加强设备的维护与保养,通过隔声、消声材料、弹簧隔振器、隔声罩、隔声间等措施,使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收集的粉尘、废布袋、废边角料、废砂纸、废包装桶、漆渣、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废过滤棉、喷淋废水及生活垃圾。废包装、收集粉尘、废边角料、废砂纸分别收集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漆渣、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废过滤棉、喷淋废水属于危险废物,分别妥善暂存在危废间,定期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理;废布袋和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满足防渗透、防雨淋、防扬尘的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均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