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我院按照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结合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动态更新数据、班级民主评议情况,拟增补15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春季学期高职国家助学金(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工处或******委员会实名制反映。
学生工作处负责人:******
邮箱:******
******委员会:******
邮箱:******
附件: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高职国家助学金增补名单汇总表.xls?
******学院学工处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