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工作,保障辖区人民群众使用质优价廉的非免疫规划疫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控制中心2025年辖区内所需非免疫规划疫苗通过“黑龙江省医用耗材和疫苗集中采购管理系统”进行采购,现对采购平台内各品种疫苗和供货厂商进行公开遴选。
参选筛选的供应厂商应当具备如下列条件资格:
一、供应厂商所供应非免疫规划疫苗品种必须是已通过“黑龙江省医用耗材和疫苗集中采购管理系统”规定品种;
二、参加采购活动的供货厂商,需提供“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承诺书”;
三、参选筛选供应厂商提供疫苗生产厂家资质(标注明国企、民企、上市公司等资料)、冷链配送资质(厂家自己配送提供资质;委托第三方需第三方配送资质及配送运输合同)、产品近期批签发及出厂检验报告(进口疫苗需提供近期通关证明、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药品注册批准通知书、批签发)、保险赔付等资质。
各供货厂商请于2024年12月13日前报送以上所需材料(纸质版),报送到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203室,******,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2024年12月2日-12月13日),过期不予受理,咨询电话:0469-******。我中心将于2024年12月下旬组织专家进行二次遴选。
特此公告
******控制中心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