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有限责任公司大兴安岭************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方(以下简称应答方)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管理。现按照中心采购制度,大兴安岭地区联通公司餐厅食材采购采用公开比选的方式选取供应商。
1.2 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划分二个标段,本项目允许兼投但不允许兼中。(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标段
物资名称
备注
标段一
肉、禽蛋、水产品、副食品等
选取1家供应商
标段二
米、面、油、杂粮、蔬菜、水果、调料、饮料、酒水、其他等(不含扶贫产品)
选取1家供应商
本项目是集中采购,采购数量为预估采购量,实际采购量以采购订单为准
1.3 预算额度:56万元/年(不含税)(标段一27.5万元;标段二28.5万元)
1.4 到货/实施时间要求:甲方指定时间
1.5 送货地点: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人民路32号
1.6 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1.7 框架协议有效期: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7月10日
1.8本项目设置最高折扣限价:90%,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2. 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包/标段的应答;
2.2拟参加本项目的应答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学校、大型餐饮或企业餐厅供应食材的同类业绩,应答人须提供相关的业绩合同证明文件扫描件(所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原件备查)。业绩项目清单须按金额从高到低排列,相关业绩需提供提供买卖合同或框架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盖章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等,如为框架合同需提供对应采购订单,框架合同额度计算以订单为准。提供合同(或订单)对应发票扫描件及验证查询结果(发票查验网址:******/ )。业绩计算以发票金额为准,固定金额合同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框架协议时间以订单日期为准,业绩证明文件清晰完整,不得进行涂抹或遮挡,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2.4 应答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
2.5被列入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或黑龙江省联通公司负面清单禁入期的应答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应答;
2.6 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违法企业名单”的应答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应答;
2.7 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应答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应答;
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应答方不得转包给第三方签订合同。
2.9主要否决应答条款(不可偏离项):
2.9.1、满足应答须知及比选编制格式要求,必须具有应答承诺函,应答文件(含报价文件)必须具有有效的签名或盖章;
2.9.2、应答人承诺遵守《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合规经营承诺》。
2.9.3、应答人承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满足《附件:技术规范》要求及相应行业规范和国家标准。
2.9.4、******银行履约保函中不得含有限制甲方正当考核权内容,不得含有如支付违约金需经仲裁或判决后支付等限制性条款,否则将无法签订合同,该项目中选结果顺延(或重新采购)。协议期满无质量问题后返还(无利息)。
2.9.5、品质保障:
(1)供应商必须保证产品质量,提供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提供三无产品。
(2)不得提供临期或超过保质期的食材,且有效期应在保质期的三分之二以上。
(3)蔬菜、水果类食材必须保证新鲜、外观完整,不得腐烂变质等。
(4)鱼、肉类食材必须保证为当天生产且检疫合格,不得有异味、受污染等。
(5)供应食材可溯源。
(6)产品的品牌、包装、规格不得随意更换。
(7)产品包装完好无破损、胀气、受污染等情况。
2.9.6、配送保障
(1)常规食材配送:根据厨师长提前一天确定食材清单,供应商于指定时间完成配送。
(2)应急食材配送:厨师长确定食材清单后,4个小时内送到指定地点。
(3)应答人承诺:在配送过程中,对于市场上普遍存在的食品原材料,不得以各种借口拒绝配送。
(4)送货地点: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人民路32号;
2.9.7、价格保障:
(1)食材的价格以选定的三家生鲜超市的平均价格为基数,按中标供应商承诺折扣确定食材价格。
(2)食材的价格不得出现异常波动,因在询价周期内食材价格出现波动中选人需向我方提出书面申请。
(3)价格的涨幅不得超过市场该类食材的平均涨幅,且涨价后不得超过选定的三家生鲜超市的平均价格。
(4)中选人配送食材价格需由甲方代表和业主代表共同签字确认。
2.9.8、应答人折扣报价低于60%,存在影响食材质量或者履约风险,需要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果应答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则认为低于成本报价,该应答报价无效;
2.9.9、特殊情况处理:中选人如在合同履行期间,违反品质保障、配送保障、价格保障,甲方进行警告,三次警告无效后,甲方可通知乙方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比例扣缴违约金。
2.9.10、验收及结算方式:
(1)结算: 甲方已向乙方下达《采购订单》,乙方根据《采购订单》向甲方交付的货物已全部到货, 货物全部验收合格后,按月实际采购金额付款;
(2)付款要求:按照国家规定及甲方要求,乙方需提供相应种类的增值税发票,发票金额为订单总价100%,首次付款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等;
2.9.11、合同期限:
(1)框架协议期: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7月10日(与物业主体合同截止期一致)
(2)以采购预算作为采购份额进行协议额度管控,协议到期后终止;
(3)如采购份额执行完毕,该协议提前终止;
(4)如协议到期,采购份额尚未执行完毕,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执行期可在有效期基础上延长,最多延长3个月。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发售纸质比选文件
4.1.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09月21日至2024年09月25日,每天08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
4.1.2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请携带本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身份证、如法人前来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45号7号楼201室报名购买。(或可网络远程报名,邮件正文标注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及所报名项目名和项目编号发送采购代理公司邮箱中。具体详情请联系采购代理公司并获取报名表,未获取报名表报名无效。)
4.1.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哈尔滨中山支行
账 号:************1
邮 编:150080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5.1应答文件的递交:应答人需递交纸质应答文件及全套电子U盘应答文件,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 2024年10月10日09时00分,应答文件递交地点: 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45号7号楼201室。
电子版应答文件的U盘及纸质应答文件内容须保持一致。电子版应答文件的U盘要求拷贝一份word应答文件及excel电子版报价文件
请供应商注意工商年度报告中的登记电话及邮箱等信息是否为自己企业的联系方式,如发现与其他供应商的工商注册联系方式一致,后果自负
5.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5.2.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2.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2.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样品递交的截止时间:/
样品递交地点:/
检测相关费用:/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8. 其他
无
9. 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45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4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45号7号楼201室
联 系 人:关先生
联系方式:0451-******
电子邮件:******
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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