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全液冷超充充电桩竞价采购公告
******有限公司全液冷超充充电桩竞价采购公告
******有限公司充电桩******有限公司充电桩供应商。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备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涵盖以下业务:新能源科技的技术开发;智能终端产品、充电桩、充电柜及其配套设备、电气产品的开发、销售;
3. 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内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或验收报告);
4. 供应商需提供产品相关的认证文件(如CQC、CE、UL等)。
二、采购需求、控制价和供货期
产品名称 | 全液冷超充 | |
基本信息
| 额定功率 | 600kW(最大720kW) |
安装方式 | 落地安装(支持带板带液运输) | |
散热方式 | 液冷 | |
防护等级 | IP55 | |
支持枪数 | 4-12 | |
通讯接口 | 4G、FE(北向) | |
最大扩容能力 | 扩容支持最大720kW | |
输入特性
| 输入电压 | 380Vac±15%,三相五线制 |
输入频率 | 45Hz~66Hz | |
功率因数 | ≥0.99(负载≥50%) | |
谐波 | ≤5%(负载≥50%) | |
输入配电 | 交流800A×3P断路器;单变压器2路进线(按每路360KW) | |
输出特性
| 输出电压 | 200-1000Vdc |
稳流精度 | ≤ ±1% | |
稳压精度 | ≤ ±0.5% | |
安全功能 | 输入过压保护、欠压保护、输出过压保护、恒功率过载保护、短路保护、接地保护、过温保护、防雷保护、急停保护、漏电保护、绝缘检测、开门保护、蓄电池反接保护、继电器粘连保护、水浸防护、烟感警报 | |
产品规范 | GB/T18487.1-2015,NB/T33001-2018,NB/T33008.1-2018 | |
主机终端通信接口 | FE,推荐环网,屏蔽双绞线FTP Cat5E | |
主机终端通信协议 | GOOSE+MODBUS-TCP | |
辅源供电标准 | 主机220Vac辅源供电输出 | |
环境指标 | 工作温度 | -35℃~+50℃ |
存储温度 | -35℃~+70℃ | |
相对湿度 | 5%RH~95%RH | |
噪音水平 | ≤ 55 dB@25℃(静音模式),≤ 65 dB@25℃(标准模式) | |
售后服务 | 质保期期 | 2年 |
一套主机配套设备 | 2把超充枪 | 最大支持电压1000V,最大输出电流600A |
10把快充枪 | 最大支持电压1000V,最大输出电流250A |
2.1、采购需求及招标总控制价
招标控制单价:58万元(具体详见附件1-清单)。
2.2、清单内的控制单价为含税(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材料费、含装车费、含运费、含卸车费(卸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分批次堆叠)。
注:清单和报价单内充电桩的产品型号为参考型号。具体型号已各品牌公司生产的型号为准。
2.3、产品质量要求: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如GB/T 18487.1-2015《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等,并通过CQC、CE、UL等权威认证。充电桩应具备过压、过流、短路、漏电等保护功能,确保使用安全。此外,产品需具备良好的环境适应性,能够在高温、低温、潮湿等复杂环境下稳定工作。充电桩的能效等级应达到规定要求,确保高效节能。所有产品在出厂前需经过严格的质量检测,并提供完整的质量保证文件和售后服务承诺,以满足客户需求并保障长期使用的可靠性。如货物达不到上述标准要求,因充电桩本身的质量问题而造成返工或质量事故,供应商需承担全部责任,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采购人有权法诉追偿。
2.4、各潜在供应商的报价均不得高于控制单价,否则均按作废无效报价处理,不参与报价排序。
2.5、本项目工程量暂定,具体工程量以采购人确认的实际供货量据实结算,结算单价按中标单位的中标单价为准。若有部分材料未使用或整套、整件、整箱有剩余(定制材料除外),采购人有权予以退货,中标单位须无条件接受退货(包含退货产生的装车费、运费、卸车费等一切费用均不另行计算费用),若不同意退货采购方有权对该部分材料不予与结算货款。
注:报价单报品牌(配套设备需使用同一品牌),如多选品牌投标或报价单不填写投标品牌均视为无效,中标单位供货的产品需与中标单位报价时的品牌产品一致。若中标单位供货时的采购产品质量、性能、外观、颜色等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需达到国标的必须满足国标要求)、供货产品非报价时品牌的,采购人有权拒收,且已供应的该部分不予结算材料款,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三、供货时间
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分批次进行交货(若有产品需厂家定制,中标供应商应提前告知采购人,采购人按定制产品的时间确定发货时间,否则造成的供货延迟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提出发货通知后,供应商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该批次供货,并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中标人未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供应货物,延时超过3次及以上,或提供的货物不合格超过3次及以上则终止合同,将其列入黑名单并推送相关监督部门。
四、付款方式
4.1、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之前,货物到达现场并验收合格付至已供货款的80%,全部货物完成供应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供货款的100%。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完整的且符合采购人流程要求的请款资料,并应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发票(税率为13%)。
******银行转账、金融产品等付款方式。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办事处的帐户)转入指定采购人账户。保证金的金额:2万元整******银行规定数字,可由投标人自行简写),以便核对查实,如未注明项目名称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负】。
采购人指定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有限公司
纳税识别号:******MA396FXF7B
******银行:************35862
账 ******银行抚州临川支行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上顿渡桥东路南侧与中心路东侧交汇处
5.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3日10:00时之前。
5.3、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若中标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采购人有权扣除投标保证金。
5.4、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须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账,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和未备注项目名称,均视为放弃参与本次开标。保证金是否到达采购人指定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以采购人确认为准。
六、报价材料(所有报价材料均装于密封袋,密封袋封面应备注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电话且在密封袋封面所有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如果报价单位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其报价将被判无效或拒绝,并退还给投标单位。)
6.1、报价单(详见附件2,只允许一个报价,报价有小数点的只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加盖公章、法人私章);
6.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私章);
6.3、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私章);
6.4、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私章);
6.5、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私章);
6.6、被委托人现场报价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私章);
6.7、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私章)。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7.1各潜在的投标供应商自行到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自行下载或查看。
7.2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5年03月13日10:00时。
7.3开标地点(报价地点):******有限公司(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上顿渡桥东路南侧与中心路东侧交汇处)。有意参加报价的投标供应商,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带好相关报价资料到开标地点签到报价,否则采购人有权不予以受理。
八、其他
8.1、本项目采用总报价最低价中标(若报价单的单价计算得出总报价与填写的总报价不一致时,采购人有权取报价单价计算的总报价和报价总价两者的低值作为中标总报价。如报价单价计算的总报价高于报价总价,中标单价按(1-报价总价/报价单价计算的总报价)同比例下浮计取,确定中标单价。)投标报价有小数点的只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根据资格审查结果,若合格供应商数量超过10家,则从中选取5家入围;若合格供应商数量在10家及以下,则选取3家入围。若供应商报价出现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同最低报价,则采用随机编号后随机抽取的方式来确定中标候选人。
8.2、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应当自中标之日起7天内,订立固定单价书面合同。未及时签订书面合同的,该中标供应商中标作废,采购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将其列入黑名单并推送相关监督部门。。
8.3、签订合同以中标单位的中标单价作为合同单价,中标单位的中标单价在本项目结算时不再因任何理由予以调整。结算以实际供货量为准。
8.4、本项目签订书面合同后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分批次进行交货,采购人提出发货通知后,供应商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该批次供货,如采购人需要应提供相关质量检测合格资料的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和私章),如采购人需要验证原件,中标人应予以配合,如发现供应商存在弄虚作假情形,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8.5、中标供应商供货时的产品质量、性能、外观等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需达到国标的必须满足国标要求),采购人有权拒收。中标单位必须在48小时内完成更换,并保证检验合格。若48小时内未完成更换或更换后仍不合格,累计出现三次(含第三次)以上,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已供应的其他剩余货物不予结算货款,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8.6、如发生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或被取消)中标资格或中标人终止合同等情形,经采购人认定排序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价格合理,且经第二中标候选人同意,采购人有权选择与排序第二的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否则重新招标。因中标单位产品质量产生问题的而终止合同的供应商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替代,产生的差价由原中标方负责。
8.7、投标单位报价单如未按招标人提供的报价单报价,出现子项漏项、缺项或子项未报价等情况,以不响应公告要求按作废无效报价处理且不参与排序。
8.8、投标单位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法人私章、报价单应按采购人提供的报价单模板进行填写报价且投标人不得更改报价单的相关内容,否则按无效报价标处理(详见附件2,投标报价不允许手写,否则按无效报价标处理)。请潜在的投标供应商,充分考虑相关因素,合理报价。
8.9、中标的供应商在运输(含二次搬运)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并做好班前安全教育,严禁违章作业,如因违章作业造成的大小安全事故、材料损坏、丢失等,均由中标方全部承担,采购人概不负任何责任。中标的供应商,在整个供货全过程的人员安全责任及货物管理由中标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负责产品供货全过程中的人员及货物安全责任。
8.10、中标单位供货时的产品必须满足或优于采购人要求的规格参数,否则采购人有权要求退货。若发现质量不合格累计超过3次(含第三次),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8.11、若投标单位的报价清单中有子项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视为投标单位对该子项的所有费用让利,中标后需按清单数量无条件足额实施。如实际材料量超出清单工程量,据实按中标价结算。
8.12、本次招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若投标单位中标,则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拉黑并报送住建、人社等相关单位。
8.13、各投标供应商不得围标、串标、买标、卖标,一经发现立即移交相关司法部门处理,并将记录其不良行为,自记录不良行为之日起拉黑期间不得参与我司所有项目的招标。
8.14、针对中标后放弃中标或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投标供应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拉黑并报送住建、人社等相关单位。
8.15、公告中未涉及的相关事宜,中标单位可与采购人合同中另行约定。
8.16、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600元,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有限公司充电桩竞价采购报价的投标供应商,均视为完全响应本公告里的所有内容。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对本公告有疑问的请与招标代理联系(尧卫萍:******),出具招标答疑;如未提出疑问,中标后所有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中标单位须按采购人要求进行供货,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其列入黑名单并推送相关监督部门。
8.18、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的变化,低价中标的报价风险,合理计取利润,谨慎报价。
8.19、本次公告及清单的最终解释权归******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采购人:******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上顿渡桥东路南侧与中心路东侧交汇处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赣东大道财富广场3栋1403
联系人:小周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