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关于南丰县白舍镇市政道路照明及硬化工程(第二次)(采购编号:JXFT2024-NF-004-1)的电子化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南丰县白舍镇市政道路照明及硬化工程(第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eb/)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05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FT2024-NF-004-1
项目名称:南丰县白舍镇市政道路照明及硬化工程(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 元
最高限价:******.06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抚丰购2024F******6 | 革命老区项目 | 1 | 个 | ******.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商务条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如投标人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或资格信用承诺函、法人身份证扫描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开标******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相应资料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资格信用承诺函)。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缴税凭证或证明;(提供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资格信用承诺函)。 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提供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资格信用承诺函)。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文件原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资格信用承诺函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罚款等行政处罚。 2.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公司信用证明(①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 ”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②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 首页,点击“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入,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操作步骤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信用信息截图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资格信用承诺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以及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根据《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 (赣建审批〔2020〕4 号)规定,省外建设工程施工企业须提供“江西住建云平台” (******)上的企业备案截图加盖公章。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特别提醒:投标人必须将以上资料上传至电子版投标文件中,投标人上传的材料必须为清晰件,如因清晰度而影响评审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未上传将视为无效投标(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4日 00:00 至 2024年11月04日 00:0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eb/)
方式: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4年11月05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丰分中心(南丰县傩乡大道桔都文化传播中心四楼)
五、开启:
2024年11月05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丰分中心(南丰县傩乡大道桔都文化传播中心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及其代表之外的其他人员观摩开标活动,观摩人数允许5人以内(含5人),对有观摩意愿的人员应不晚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将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进行预约登记, 按收到电子邮件先后顺序确定观摩人员,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观摩通知书》。观摩人员至少在开标前10分钟到达开标现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与预约信息核验后进入观摩席。观摩人员在开标期间需保持安静,遵守开标纪律,不得提出质疑或进行评论,违反当地中心场所管理制度的观摩人员,将被要求离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列入现场观摩开标黑名单,不再允许观摩抚州市范围内的政府采购项目开标;情节严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本项目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开评标模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在采购代理机构宣布开始解密后 20 分钟内必须完成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电子化磋商模式,各供应商需保持在线进行远程线上报价,二次报价时间为 20 分钟,20 分钟内未完成二次报价的,视为退出磋商。 6.投标人必须持电子CA锁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采购文件,否则中标无效。 ******财政局官网政采贷专区了解相关的政采贷政策,也可向南丰县采购办咨询,咨询电话:0794-******。 ************办公室(交通路80号),联系电话:0794-******,邮编:344500);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投诉(网址:******/web/);三、通过电子邮箱发送投诉书(电子邮箱:******)。 ******有限公司免费客服电话:400-998-000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人民政府
地址:抚州市南丰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抚州市财富广场三座二单元170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喻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