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受理批准******有限公司年产10亿米电子线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4日-2024年6月11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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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有限公司年产10亿米电子线材项目 | 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工业园区黄金工业园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抚州市南丰县工业园区黄金工业园,为新建项目。用地面积8524.8平方米,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33'38.808",北纬27°14'46.390"。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办公楼及其他环保配套设施。项目投资总额为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 | 本项目废气主要主要为成型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及氯化氢,成型废气采用集气罩进行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退火工序使用的循环冷却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南丰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至排至南丰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盱江。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噪声、进出车辆交通噪声等。选择低噪声和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设备;对主要产生噪声的车间、厂房的顶部和四周墙面上装饰吸声材料;对各生产加工环节中噪声较为突出的,且又难以对声源进行降噪可能的设备装置,安装适宜的隔声罩、消音器等设施;对产噪较大的独立设备,采用固定或密封式隔声罩以及局部隔声罩;采用动力消振装置或设置隔振屏降低振动噪声。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边角料、废机油、含油废劳保用品、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其中废边角料经收集后作为废旧资源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含油废劳保用品、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针对本项目可能发生的地下水、土壤污染。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渗要求做好防护措施,划分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同时选用优质设备和管件,并加强日常管理和维修维护工作,防止和减少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对危险废物暂存间等构筑物采取防腐、防渗措施,防止渗水污染地下水。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