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蒸汽发泡泡沫塑料加工年产成品1700吨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15日—2024年1月17日(3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南丰县傩乡大道桔都文化传播中心二楼(344500)
项目 名称 | ******有限公司蒸汽发泡泡沫塑料加工年产成品1700吨建设项目 |
建设 地点 | 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太源乡322国道(蜜桔加工厂旁) |
建设 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评 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 概况 | 该项目位于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太源乡322国道(蜜桔加工厂旁),为新建项目,中心地理位置坐标E116°38′44.635″,N27°9′27.803″,项目用地面积10000m2。项目以PS颗粒、PE颗粒、TPU颗粒为主要原料,使用发泡机、成型机、复合机、贴合机、切割机、自动打包机、蒸汽储罐、冷却塔、叉车等生产设备,并配套建设1台4t/h的生物质锅炉提供蒸汽,经发泡、挤出、成型等工艺对聚苯乙烯、聚乙烯、聚氨酯热塑性发泡颗粒进行加工销售。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1000吨EPS(聚苯乙烯泡沫)、300吨EPO(发泡聚苯乙烯聚乙烯混合体)、200吨EPE(聚乙烯发泡棉)、200吨ETPU(聚氨酯热塑性发泡颗粒)的生产能力。项目投资总额为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5%。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你公司应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原则,采取成熟可靠的废水处理工艺,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林地施肥,不外排;锅炉用水循环使用,无需定期排污,锅炉补水全部用于补充供热管网水量耗损;反渗透浓水全部用于炉渣冷却,不外排;炉渣冷却用水随炉渣带走,全部消耗;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 2、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你公司应根据废气污染物的类别和性质,采取成熟可靠的工艺处理,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强化生产管理、加强设备密封和防止泄漏、提高厂区绿化率等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废气影响。废气外排须分别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 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相关标准要求。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隔音、消声、减振,加强设备的维护和厂内绿化工作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废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禁将各类生产废物、废料直接排放或混入生活垃圾中倾倒。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应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和危废暂存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要求。 5、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应对危险废物暂存间等重点区域采取防腐防渗措施,并定期进行维护管理。加强管理和周边区域地下水监控,一旦发现被污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扩散。 6、严格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应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计划,配备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计划,控制并削减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7、排污口规范化要求。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识牌。项目废气和废水排放设施应按要求设置永久监测采样口。 8、周边规划控制要求。************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9、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满足我局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