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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县2025年中央财政资金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

南城县2025年中央财政资金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

信息时间:
202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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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进一步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组织部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中央财政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47号)文件,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帮扶产业发展的作用,进一步推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持续增加脱贫户及监测对象收入,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有力的产业支撑。

二、扶持对象

按照从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中

选取,优先扶持2024年度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下的村,统筹兼顾2024年度集体经济收入50万元以下的村,以及选择村党组织凝聚力强、战斗力强,村集体成员发展意愿强烈、有广泛共识等原则,确定以下扶持对象:里塔镇下湾村、上唐镇坊头村、万坊镇西坑村、万坊镇钟家边村、株良镇杨梅村。

三、扶持村项目规划

1.里塔镇下湾村:①里塔镇下湾村新建钢构厂房项目。

里塔镇下湾村新建钢构厂房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1)基本情况。里塔镇下湾村位于里塔镇西北部,距镇政府约6公里。全村现有耕地面积1213余亩,山林面积约14600亩。下辖7个村小组,总人口156568人,其中,脱贫户923人,监测对象14人。村党支部现有党员29名,现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袁志敏,正式村干部5名,后备干部1名。

村民主要经济收入来源为水稻种植、蜜橘种植及外出务工等。近年来,村内逐步发展了特色产业,如羊肚菌种植,进一步丰富了村民的收入来源。村级财务实行“村财乡管”制度,在村监委的监督下进行开支,定期公开公示,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2024年度下湾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 21.2万元。

2)项目情况。项目实施以工程建设为主,形成物化的固定资产;共计投入扶持资金68万,新建钢构厂房项目和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其中,中央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50万元新建厂房面积约800平方米;省级财政扶持9万元、市县财政扶持资金9万元用于新建250千伏变电器等厂房配套附属设施建设

3)预计收益情况。项目建成后,预计可为村集体经济带来年收益约4.8万元,年收益率根据项目经营情况并确保不低于衔接资金投入的7%;能解决4名群众就业,并通过就业务工和资产收益分配,实现脱贫户923人增收。

4)村集体成员对扶持项目发展意愿及决策。2024915日及1115日,下湾村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分别召开了村支委会,村“两委”会,党员代表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广泛听取意见,统一思想,一致通过新建钢构厂房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决策结果及时在村部三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2.上唐镇坊头村:①上唐镇坊头村新建养猪场。

1)基本情况。上唐镇坊头村位于南城县上唐镇东部,距县城 35 公里,镇政府驻地12公里。全村总面积8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2011余亩、山林8400余亩。下辖5个村民小组,总人口219820 人,其中,脱贫户721人,监测对象17人。村党支部现有党员 28 名,现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丁新福,正式村干部4名,后备干部2名。

村民主要经济收入来源为水稻种植、水产养殖、外出务工等。村级财务在村监委的监督下开支,定期公开公示,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2024 年度坊头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20万元。

2)项目情况。项目实施以工程建设为主,形成物化的固定资产;共计投入资金68万元,新建上唐镇坊头村养猪场项目;其中,中央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50万元用于新建养猪栏舍900平方米,省级财政扶持9万元、市县财政扶持资金9万元用于养猪场内部风机水帘水电等配套设施建设

3)预计收益情况。项目建成后,预计可为村集体经济带来年收益4万元,年收益率根据项目经营情况并确保不低于衔接资金投入的6%;通过资产收益分配,可带动脱贫户722人、监测对象17人增收。

4)村集体成员对扶持项目发展意愿及决策。2024912日和1030日,坊头村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分别召开了村支委会,村“两委”会,党员代表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广泛听取意见,统一思想,一致通过新建养猪场项目,决策结果及时在村部三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3.万坊镇西坑村:①万坊镇西坑村养猪厂房污水处理建设。

②万坊镇西坑村养猪厂房仓库建设

1)基本情况。万坊镇西坑村位于万坊镇以西18公里,距离县中心城区约26公里。全村耕地面积1794亩,山地面积14800亩。下辖7个村民小组,总人口3781426人,其中,脱贫户1544人,监测对象13人。村党支部现有党员35人,现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张火根,正式村干部5名,后备干部2名。

村民主要经济收入来源为水稻种植、毛竹开发、外出务工等。村级财务实行“村财乡管”,在村监委的监督下开支,定期公开公示,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2024年度西坑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15.02 万元。

2)项目情况。项目实施以工程建设为主,形成物化的固定资产;共计投入资金68万元,分别为西坑村养猪厂房污水处理建设项目和西坑村养猪厂房仓库建设项目;其中,中央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50万元用于西坑村养猪厂房污水处理建设项目新建厌氧池30*50米、氧化池25*40、干湿分离棚15*20、圆池8*8污水处理设施等;省级财政扶持9万元、市县财政扶持资金9万元用于西坑村养猪厂房仓库建设项目新建仓库360平方米。

3)预计收益情况。项目建成后,预计可为村集体经济带来年收益4万元,年收益率根据项目经营情况并确保衔接资金投入的6%;能解决3名群众就业,通过就业务工和资产收益分配,带动脱贫户及监测对象1647人增收。

4)村集体成员对扶持项目发展意愿及决策。2024921日及1125日,西坑村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分别召开了村支委会,村“两委”会,党员代表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广泛听取意见,统一思想,一致通过新建养猪厂房污水处理建设及房仓库项目,决策结果及时在村部三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4.万坊镇钟家边村:①万坊镇钟家边村养猪厂房建设项目。

1)基本情况。万坊镇钟家边村位于县城北部,距县城8.5公里,镇政府3.5公里。全村耕地面积3606亩,林地面积112亩。下辖10个村小组,总人口4191818人,其中,脱贫户2064人,监测对象13人。村党支部现有党员47人,现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钟秋林,正式村干部4名,后备干部2名。

村民主要经济收入来源为水稻种植、白莲种植、外出务工等。村级财务实行“村财乡管”,在村监委的监督下开支,定期公开公示,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2024年度钟家边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15万元。

2)项目情况。项目实施以工程建设为主,形成物化的固定资产;共计投入资金68万元,新建钟家边村养猪厂房建设项目;其中,中央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50万元用于新建钢结构养猪厂房700平方米;省级财政扶持9万元、市县财政扶持资金9万元用于新建钢结构养猪厂房200平方米

3)预计收益情况。项目建成后,预计可为村集体经济带来年收益4万元,年收益率根据项目经营情况并确保不低于衔接资金投入的6%;解决名4群众就业,通过就业务工和资产收益分配,实现脱贫户及监测对象2167人增收。

4)村集体成员对扶持项目发展意愿及决策。2024920日以及1125日,钟家边村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分别召开了村支委会,村“两委”会,党员代表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广泛听取意见,统一思想,一致通过新建钟家边村养猪厂房项目,决策结果及时在村部三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5.株良镇杨梅村:①株良镇杨梅村新建钢架厂房。

②株良镇杨梅村厂房配套设施。

1)基本情况。株良镇杨梅村位于南城县中南部,东邻株良村,南接城上村,西连麻姑山金脉,北靠融坊和双湖村,距县城10公里。全村总面积5.7平方公里,其中耕地1362亩、水面积60亩、山林面积8200亩,人均耕地0.9亩。下辖13个村小组,总人口3921516人,其中,脱贫户1029人,监测对象16人。村党支部现有党员48名,现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洪云祥,正式村干部5名,后备干部3名。

村民主要经济收入来源为水稻种植、课桌加工及外出务工等。村级财务实行“村财乡管”,在村监委的监督下开支,定期公开公示,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2024杨梅村村集体经济收入26.56万元。

2)项目情况。项目实施以工程建设为主,形成物化的固定资产;共计投入资金68万,分别为杨梅村新建钢架厂房项目和杨梅村厂房配套设施项目;其中,中央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50万元用于新建钢架结构厂房1000平方米等省级财政扶持9万元、市县财政扶持资金9万元用于杨梅村厂房地基建设约1400平方米、道路硬化1050平方米等

3)预计收益情况。项目建成后,预计可为村集体经济带来年收益4.8万元,年收益率根据项目经营情况并确保不低于衔接资金投入的7%;能解决5名群众就业,通过就业务工和资产收益带动,实现脱贫户及监测对象1135人增收。

4)村集体成员对扶持项目发展意愿及决策。2024年月918日及1126日,杨梅村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分别召开了村支委会,村“两委”会,党员代表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广泛听取意见,统一了思想,一致通过新建钢架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决策结果及时在村部三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四、扶持举措

(一)项目实施内容。项目实施以工程建设为主,形成物化的固定资产,建设类型包括生产项目和加工流通等方式。具体由各村根据本村实情,在符合发展规划和用地要求的基础上,经行业部门联合论证审查,计划实施以下主要建设内容:

1.里塔镇下湾村:①里塔镇下湾村新建钢构厂房项目:新建厂房面积约800平方米;②里塔镇下湾村新建钢构厂房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新建250千伏变电器等。

2.上唐镇坊头村:①上唐镇坊头村新建养猪场项目:新建养猪栏舍900平方米及猪场内部风机水帘水电等。

3.万坊镇西坑村:①万坊镇西坑村养猪厂房污水处理建设项目:新建厌氧池30*50米,氧化池25*40,干湿分离棚15*20,圆池8*8污水处理配套设施等;②万坊镇西坑村养猪厂房仓库建设:新建仓库360平方米。

4.万坊镇钟家边村:①万坊镇钟家边村养猪厂房建设项目:新建养猪场900平方米。

5.株良镇杨梅村:①株良镇杨梅村新建钢架厂房项目:新建钢架结构厂房1000平方米等;②株良镇杨梅村厂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厂房地基建设约1400平方米,道路修整硬化长约300米、宽3.5米、厚0.2米。

(二)运营模式及预期收益。本批次8个项目的后期运行,全部采用产业发展资产收益方式,即项目建设形成经营性帮扶资产,资产所有权确权给项目所在村,由村委会发包给经营主体使用,每年收取资产收益金,全部形成村集体经济收入。相关资产收益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农业养殖业产业发展项目(如养殖场、生产用房等),其资产收益不得低于衔接资金投入的5%;对加工流通类产业发展项目(如工业、加工业厂房或冷链、仓储等),其资产收益不得低于衔接资金投入的6%,该批次250万元中央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及90万元省、市、县配套资金,共计340万元可实现产业发展资产收益,预计年收入达21.6万元以上,并可长期稳定收益。

(三)收益分配机制。项目资产产生收益后,其收益分配使用方案由村集体提出并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评议、村内公示评议结果,报经所在地乡()人民政府审批后方可实施,乡()******农村局备案。******农村局督促各确权主体,严格落实《促进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持续稳定增收若干措施》》(赣农办字〔202421 )规定要求,即资产收益用于公益性岗位、分红、奖补和发展产业、小型公益事业等时,监测对象和脱贫人口从中直接获得的总收益比例不得低于 60%,重点向“两类增收重点对象”倾斜。优先保障脱贫户、监测对象,在满足帮扶政策落实的基础上,兼顾用于其他农村低收入人群。

(四)开展立项审查。 ******农村局对8个项目各要素内容的科学性、合规性、可行性以及联农带农机制进行审查,审查内容主要包括:建设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法规要求;项目实施地是否具备实施条件;项目投资预算是否与建设规模相匹配、是否存在重复投入;绩效目标设置是否体现项目产出及主要成效、目标值是否在合理区间范围内等。是否建立联农带农台账,明确带动方式、每种方式的具体组织形式、涉及的规模、数量、带动的农户名单(标记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以及当年直接增收金额等;项目尽职调查报告;是否违背当地农民意愿,是否为项目库负面清单等。

五、组织领导

(一)健全工作机构。******组织部门强化党建引领、组织推动,牵头确定扶持规模,做好统筹协调、检查督导,加强对村组织建设、人才培训、政策宣传等方面的指导。财政会同农业农村部门落实衔接资金投入,强化资金监管。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实施,提出资金分配建议方案,提供规划、技术指导、产销对接等服务,加强项目实施组织、日常调度、资金监管和绩效管理,积极推动落实社会帮扶和定点帮扶力量。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主要责任人,有关村党组织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和日常工作联系人。强化村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对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推行村党组织书记、班子成员兼任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选配合适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发展带头人。村级集体经济的重要事项,需经村党组织研究讨论。

(二)加强监督管理。督促各项目责任单位严格按照《南城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修订)》(城农发〔20248号)要求,规范建设,加快实施,明确20254月底前所有项目必须全部开工,6月底前资金拨付必须达到50%9月底前资金拨付必须达到75%11月底前必须全部竣工并完成资金拨付。同时,每季开展1次项目建设联合巡查,项目竣工后开展1次重点项目抽查,进一步提升项目建设成效,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并达到绩效目标。

(三)强化督查考核。******组织部将联合有关部门适时开展对工作落实和扶持资金项目的监督检查,对于存在问题的,督促其及时进行整改,未整改的或未整改完成的,禁止其以后申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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